1.按照皖政办〔2015〕12号文件要求,一般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,对咨询投诉、反映问题等情况复杂的延长至15个工作日。 2.已进入信访、仲裁、复议或诉讼程序的留言将不予回复。 3.不在我办职权范围且不适合公开以及胡乱填写相关内容的问题,我办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。 4.对确属咨询范围的咨询,答复仅仅根据咨询者提供的咨询内容进行答复,是一种指导性、原则性的意见,不具有法定效力。问题的最终解决要通过法定途径,如诉讼、复议、仲裁、信访等。 5.您所填写的个人信息除姓名之外,均不会被公布在回复内容中。对您填写的信息,我们也会按规定保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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